换了物管,小区设施经营权纠葛仍摆不平

录入/编辑:admin    点击数:526    发布时间:2017-03-02 16:16:06

小区更换物业公司难,更换物业公司之后也并非一劳永逸。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称,小区公共区域篮球场和超市被前物业公司出租给了他人管理,但是却一直没有收到费用。前物业公司交接时曾表示于2016年1月1日与商铺的合同终止,但是如今商铺依然没有退场。

对此说法,商铺方面予以否认,其表示合同是和开发商签订的,而且合同还未到期。其同时表示,自己想要在供电局申请安装电表,却遭到了业委会方面的阻扰。业委会称对方没有交租金给小区。政府建议走法律途径,但是小区业委会称,一些资料拿不到导致无法进行诉讼。

A、商铺是否应被收回?

业委会:这是小区配套设施 开发商:产权是我们公司的

南山区科苑花园南区业主介绍,小区红线图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了篮球场、游泳池和超市,超市一直租给了商户在经营,篮球场和游泳池同样如此,都是商户在经营,但是经营的收入却并未交给管理处。

业主们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书,其中显示:科苑花园(南区)配套设施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停车场等,由于历史原因,以上物业名称统称为科苑花园(南区),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有共用的设施设备,由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提供物业服务。南山区粤海街道办和科技园社区工作站都有盖章,并表示“情况属实”。

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陈主任介绍,在2015年年底,小区更换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公元物业,2015年12月28日,在科技园社区工作站会议室开了物业交接的协调会,会议纪要最后一项显示,小区游泳池、游泳池旁边的小卖铺、篮球场等承租方或商户将于2016年1月1日与科技园物业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请及时与业委会或新物业重新签订合同。

不过,据业委会陈主任介绍,业主们多次向商户提出要求,要求对方退出小区,但是商户方面并不接受,只是称自己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因此还会继续经营下去,但是对方却并没有拿出签订的承租合同。为此,双方发生过几次冲突。

业主们提供的购房合同第十七条显示,开发商出售的房地产位于地块编号为305-080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的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按占地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合同中并未有其他约定。业主介绍,这意味着公共设施为全体业主所有。

地下超市方面的经营者房先生表示,超市是他从另外一位朱先生手中租过来的,根据两者签署的协议,合同还没有到期,而且超市去年刚刚装修,“绝对是合法的,有相关的证照,消防手续也是齐全的。”

朱先生称,超市是自己从开发商深圳科技园总公司手中租下来的,根据其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显示,2015年3月26日,其最近一次从深圳科技工业园(集团)有限公司续租这个商铺,租期为3年,也即到2018年3月份到期。

开发商深圳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何先生表示,科苑花园南区地下超市开发很早,十几年前就租给了朱先生一方,但是地下超市的产权是其公司的,如果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对此有异议,可以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跟进和认定。

B、商铺用电是否合法?

业委会:经营者私自乱接电线 开发商:装电表遭业委会阻挠

科苑花园南区业主介绍,此前地下超市方面的用电跳闸停电了,因此超市方面就自行从其他途径接电,但是深圳市供电局介入认定,未经深圳市供电局同意,用电人不得自行接入其他电源或向第三者转供电力。

超市经营的租客朱先生提供了落款为深圳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函件,在2016年5月16日发送给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和管理处,其中显示,位于科技园37区,产权属于该司的地下超市,因用电需要向供电局申请安装电表,该局已书面致函贵处并派人三次上门安装,但受到贵处干扰阻止。其表示,业委会及管理处应当立即停止侵害产权人及使用人的权益。

同一天,深圳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函给深圳市供电局表示,原物业管理公司于2016年1月将部分物业移交给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苑花园南区管理处),为了理清该超市在用电问题上的一些纠葛,该司于2016年1月15日向供电局提交了电表安装申请,并得到批准。至今安装未果,供电局曾几次派员上门安装电表,遭受管理处干扰和阻扰,同时将本该属于供电局维护管辖的供电配电房门锁擅自更换,另行加锁。请求供电局尽快派人完成电表安装事宜。

朱先生提供了一份深圳市供电局发送给公元物业科苑花园南区管理处的工作联系函,其中显示:该局收到小区客户也即深圳科技工业园(集团)有限公司的用电报装需求,近期将在小区实施新装电表安装工程,希望对方积极配合。落款有深圳南山供电局的公章,但是并未注明日期。

而业主们则提供了一份由小区业委会和管理处在2016年9月23日发送给南山区供电局的函件,其中显示,公元物业对于篮球场的合法用电已向供电局提出申请,供电局与公元物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将科苑花园篮球场用电合法过户到公元物业账户,电表以内设备线路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使用。现篮球场目前承租人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切断电表设备电路,造成小区多处用电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影响业主正常出行,且其通过非正常渠道私自乱接电线,接入其他电源,此用电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对电力设施维护和小区住户用电设备用电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

C、争议如何解决?

前物管:不清楚是否属小区红线内  业委会:想走法律渠道缺很多材料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科苑花园南区走访,在小区南门旁边从台阶走下去,可以看到超市大门紧锁,上面写着“停业装修”字样,但是门口摆满了经营的摊档,包括了水果和各式蔬菜,不时有市民在此购物。

在超市旁边不远位于小区范围内,有一处被人挖开的施工场所,距离小区的楼宇大约只有两三米远,远处还有一个钩机停放在路边。小区业主介绍,这是商铺方面自行开挖的区域,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自行接用电线路。

走入小区,在小区东侧,停车场上方是篮球场和游泳池,从高处可以看到,小区有两个标准的篮球场,不过被铁丝网围拢,没法入内,篮球场旁边就是一个小型的游泳池。走入小区外面,在篮球场和游泳池最外面的路口处是一个小卖铺。据业主介绍,小卖铺和篮球场游泳池是同一个经营者,两处都是经营性质的。

商铺租户朱先生表示,篮球场地块是一个独立地块,是开发商建设的用于片区的设施,不属于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辖区所有。对此地块,深圳科技工业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地块的产权应该也是他们公司的,不过是当初委托科技园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而科技园物业公司方面则表示,在2015年年底退出科苑花园南区物业管理之后,就没有再过问相关事务,至于篮球场是否属于科苑花园红线范围之内,自己也不太清楚。

对于这一争议,科苑花园南区业委会陈主任表示,他们也曾想要进行法律诉讼,但是咨询了律师之后,发现还有用地红线图、用地宗地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平面图、房屋分户产权登记资料等,街道办方面没有提供,因此无法进行诉讼。

回应

业委会所需诉讼材料

可向规土部门等申请

科技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介绍,关于小区业主和商铺之间的争议,粤海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协调过多次,由于该小区有较多历史原因,新旧物业公司在交接的时候沟通存在问题,产权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联系科技园公司等多方面,目前仍在对双方进行协调。

粤海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科苑花园南区在进行物业公司交接过程中,留下了一些商铺,其产权归属产生了一些争议,粤海街道办搭建了平台提出两条建议。一条是建议大家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第二条建议是走司法途径。至于业委会方面提到的相关材料,可以向国土等部门进行申请,并不在街道办的掌握范围。


作者:刘颖 霍健斌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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