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答: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相关法律法规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答: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相关法律法规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来源 | <物业企业常用法律知识100问>
编辑 | 熊瑛
审核 | 周丽